一,首例VOC的專項方案,出臺正當時
截至7月20日,環境保護部派出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已完成七輪次督查工作。根據第六輪次強化督查情況看,揮發性有機物(VOC)的治理,“散亂污”企業問題和物料未按要求覆蓋,密閉等問題最為突出,以上三類問題共占發現存在問題企業總數的80.7%。根據第七輪次強化督查情況看,揮發性有機物(VOC)的治理問題最為突出,發現536家存在問題,占第七輪次檢查發現環境問題總數的38.6%。
2016年6月,工信部與財政部印發“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”,首次提出的VOC總量目標,指導意義深遠。計劃中提出,到2018年,工業行業的VOC排放量比2015年削減330萬噸以上。并針對不同行業特點,提出原料替代,工藝技術改造,回收和末端治理等各種減排方式。據國家環保部公開的信息顯示,2017年年上半年,我國366座城市空氣質量雖有改善,但問題也很突出。
二,重點地區壓力大,重點行業很復雜
我國的VOC排放量近年來呈現快速增長態勢,對環境影響較大。國家“十三五”規劃將VOC的排放納入總量控制指標,并提出在重點區域,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控排和減排,確保到2020年全國的VOC排放總量下降10%以上。而石化業“十三五”規劃則提出,到2020年重點行業的VOC排放應削減30%以上。
對此,有業內專家表示“揮發性有機物減排要實行分區控制,重點地區要通過提高環境準入,實施企業達標排放,排放許可管理。要推行全過程精細化管理,對尚未建設的VOC治理設施的重點地區,要幫助他們把設施抓緊建起來;已經建好設施的重點地區,要強化他們的運行管理,提出減排指標“。